2006年8月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孤寡老人去世 “村官”有责“扩散”消息
法律规定:逝者生前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等应通知未知继承人

  事件:季先生的邻居是孤寡老人,其去世后留下一份遗嘱,指定由季先生做遗嘱的执行人。邻居的遗嘱中指明要将自己的遗产全部交给远在外地的远亲。季先生多方打听才找到他的继承人。
  困扰:如果邻居没有指定季先生做遗嘱执行人,谁去通知遗产的继承人?

  专家指点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可见,所有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上述人员都有义务通知不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其他继承人。